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学院
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暂行规定
1.考场由校系统一组织编排,学生应进入指定考场,监考教师应根据考场学生人数等情况适时安排学生就座,不按指定考试座位号就座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保持考场肃静。
2.学生一律凭考试证件(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参加考试,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随时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未带学生证者不准参加考试。学生不得伪造、篡改考试证件,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的考试证件。学生证遗失,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来不及补办的,必须由学院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连同身份证一起作为考试证件。发现冒名、代考等行为,将给予双方当事人严肃处理。
3.闭卷考试时,学生不得将任何书籍、讲义、笔记等资料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一律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或后面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正式开考后,如考生的身上、桌面、座位、抽屉中仍有上述物品的,按考试违纪论处。开卷考试时,学生必须根据任课老师的要求,准备考试资料。考试必须独立完成,考试资料不得转借、传抄,也不得与他人共用,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
4.除部分课程经任课老师允许可使用规定类型的计算器外,学生不得自行携带任何具有贮存或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电子存录设备等),已经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并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存放。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上述设备的,按作弊论处。
5.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的,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人陪同。如有离场进行作弊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未经许可离开考场者,不准再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6. 未经任课老师允许,学生考试不准自带草稿纸。考试需要使用草稿纸的,由考试试题卷中提供。考试用纸不够时,可举手向监考老师申请领取。学生对试题字迹看不清楚的,可举手向老师询问,监考老师应当众予以回答,但不得回答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问题。
7. 严禁代考、夹带、递纸条、传信息、偷看、抄袭等行为,一经发现,即按考试作弊论处。有暗示、交头接耳行为经监考教师警告后仍不改正者,按作弊论处。
8. 考试时间终到,不论试卷答完与否,学生均要立即停笔交卷,不得拖延,对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而继续答题的,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课程该次考试资格。
9.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谈论。学生退出考场时不得带走考试的试题册和答题卷,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课程该次考试资格。
10.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皖西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二十三条严肃处理。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