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4-14 浏览次数: 181

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支部提升工程,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规定。

一、联系分工

联系教工支部;

联系教工支部;

李光耀联系学生第三支部;

赵咏梅联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余佳华联系学生第一党支部;

莫林丽联系学生支部。

二、主要任务

1、支持、指导支部书记开展支部工作,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支部的贯彻执行。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协助支部书记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帮助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关注支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2、支持、指导支部书记开展日常活动、标准化建设和支部提升工作,行之有效地发挥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客观公正地进行考评。

3、强化党内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联系支部上一次党课,参加一次支部活动。支持支部创新性开展工作。

4、督促每学期所联系支部书记将工作完成情况向院党委进行汇报,总结经验并对在工作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使其不断完善。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及时汇报党委并在评奖评优方面给予体现。